現在人們的生活水準越來越好,薪資也越來越高,但是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突如其來的狀況或者困難,尤其是在資金方面,在這個時候,我們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儲備就會選擇向自己的親戚朋友去借錢。也會遇到自己的親戚朋友向自己進行借錢的狀況,如果是信得過或者關係比較要好的朋友,我們都會出手相助,以解朋友的燃眉之急,通常來講都是口頭約定的形式,也有一些會進行書面上的約定,寫下借條,以此來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
朋友借錢寫借據時3個地方要著重注意
雖然寫了借據,但仍然有很多問題需要注意,否則這些借據很有可能不具有法律效應。朋友在借錢打借據時,3個地方要著重注意一下,否則根本不受法律保護。首先就是在借據的一開始也是借據的名頭,有很多人會寫欠款,有些人會寫借據,這兩者的意思是完全不同的。
從字面意思就能夠看出來,借據則是借了多少錢,而欠款是欠了多少錢?借據表示的是一種借錢的行為可能已經發生,也可能正在發生或者是還沒有發生,並不是最終的結果,但是欠款則是結果,就意味著你已經欠了對方多少錢,必須要進行償還。所以在寫借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
三種借據不受法律保護
還有就是無論是借據還是欠款都是有期限的,欠款的有效期是兩年,借據的有效期是20年,如果超過了期限,那麼即使通過法律途徑去處理這些事情,也很容易出現問題,超過有效期限之外就不受法律保護了,是完全可以不用再還這些錢的,因此一定要在有效期內去進行訴訟,要求對方償還債務。
其次就是在還款問題上也要注意,有一些人不會將這些欠的錢一次性還清還是分期還清,就比如說欠了5萬塊錢分5次,每次還款1萬,在這個時候就會在借據或者欠款上進行標注。標注的內容通常都為今還欠款或是今已還欠款,這兩者也是有極大的差別的,就像剛剛那個問題一樣,今還欠款是一種行為,而今已還欠款意味著已經還完了這筆款項,所以如果在標注的時候還是要更多的去使用金為還欠款及已還欠款這樣的管道去進行表示,這會更加清晰的體現出來欠款的多少以及還款的多少,以免將來出現紛爭問題。
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借和借到的區別,就比如說王某借張某1萬元新台幣,很容易出現歧義,不知道是王某向張某借的錢,還是張某向王某借的錢,怎麼說都是合理的,因此一定要注意,但是借到卻不同,如果寫清楚王某從張某處借到1萬元錢,那麼債主很明顯是張某,而欠款人則是王某,所以這樣雙方的借貸關係也是非常明確的,在寫借據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明確誰是債權方,誰是欠錢者,否則很容易出現糾紛漠視問題,如果借錢的人死不承認的話,那麼債權方根本就沒有辦法。
以上這幾個問題歸根結底就是在寫借據的時候,由於文字的問題出現歧義,所以一定要寫清楚,無論與借錢者關係如何都要備註清楚,誰也不太確定將來兩人的關係會變成什麼樣子,即使是親兄弟也有反目成仇的時候,所以不要忽略了這一點,除了以上這些問題之外,還有就是在借據上也一定要標清楚金額,幣種以及日期,避免出現其他的狀況,在還款的時候也要留下憑證,比如說現金,還款的書面依據銀行轉帳等一些證據,這樣才能夠保障借貸關係的平衡核安全。將自己的錢借給別人,本身就是一種幫助他的行為,但是千萬不要因為疏忽,將自己的好心變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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