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根據實際用途填寫就行。
比如:流動資金;支付貨款;生產經營;購房;購車;裝修等等。
如果是銀行貸款,一般都是指定貸款用途,按照銀行要求填寫即可。
貸款用途它反映貸款用於解決生產經營活動哪一方面的資金需要,反映貸款用在再生產過程哪個環節上。
正確規定和嚴格掌握貸款用途,對實現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分口管理,促進財政預算和信貸收支的綜合平衡,對貫徹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財經工作總方針;對發揮信貸服務與監督作用,促進企業加強經營管理,實行經濟核算, 提高效益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義。
確定依據
國家對信貸杠杆的利用程度
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是國家動員和分配資金的兩條主要管道。如果國家主要利用財政方式籌集、分配資金,則貸款用途必然狹窄;如果國家主要利用信貸方式籌集、分配資金,則貸款用途就擴大。為了充分發揮銀行信貸的杠杆作用,在保證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綜合平衡的條件下,改變經濟建設資金以無償分配為主的資金分配管道,有利於企業節約使用資金,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銀行信貸成為籌集和分配經濟建設資金的重要管道,是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要求。
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在信貸資金供應能力許可的條件下,貸款用途的擴大還決定于各個時期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隨著金融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日益增強,銀行信貸已成為社會資金再分配的一條重要管道。調整產業結構、發展基礎產業、合理和優化產業結構是經濟協調穩定持續發展、社會資源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基本條件,也是經濟現代化的重要標誌。銀行信貸要符合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確定不同時期的貸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