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曾被警方搜查的傳銷公司於去年改名後轉趨活躍,專向青年埋手,吹噓有兼職空缺,但應徵者先要報讀教育課程和美容療程,有應徵者被安排接受洗腦式游說。本報記者喬裝應徵者,有人不斷慫恿記者先付一至三萬元課程費,稱學成後有助傳銷工作,記者發現一名青年抵受不住疲勞轟炸,簽紙報讀,但身上無現金,即時被人帶往財務公司借貸一萬六千元報讀費,他得知公司曾遭警方調查後,報警求助。
本報接獲多名市民投訴,指位於旺角道某商業中心十一樓的一間傳銷公司,涉以洗腦式游說青年人支付昂貴學費報讀課程。本報經一名聲稱升為公司「監督」(supervisor)的十八歲女學生介紹,參加該公司的簡介會,見到場內數十名青年人圍圈而坐,一名二十多歲的「監督」先介紹傳銷工作性質,並大力推銷一家教育中心旗下的教育課程以及美容公司療程,之後在場多名自稱已達不同職級的年輕人輪流向應徵者吹噓自己從事傳銷賺大錢的威水史。
收費萬六至三萬
二十多歲中五畢業的Dicky,前年經朋友介紹應徵兼職客戶服務員,他被邀約到上址見工,但抵達後才知並無此空缺,對方反而慫恿他報讀推銷教育課程和美容服務,稱學成後從事傳銷,可賺取豐厚佣金,有關課程和美容服務學費用由一萬六千至三萬元不等。其後,Dicky被安排出席一連串講座,其中一場播放八九十後低學歷青年謀生苦況的片段,之後有人吹噓只要報讀完課程,可改變個人命運,月入數萬元。
借「財仔」讀進修課程
該公司要求所有報讀者穿恤衫西褲,建立成功人士形象。Dicky被不斷游說參加費用一萬六千元的英文課程,因身上無錢,職員帶他到財務公司借貸,並被要求簽署一份獨立營銷商守則,即是證明他並非受僱。Dicky說:「當時我(思緒)好亂,無睇清楚就簽!」其後他發現公司只教他向親朋戚友推銷,他向公司要求退款不果後報警求助。
據資料,該公司前年九月曾被警方搜查,六男三女被捕,公司去年三月改名,在上址繼續營運,新舊公司的董事,同是一名黃姓人士。
大律師陸偉雄指,該公司屬典型的層壓式推銷,更涉嫌串謀詐騙,他指:「青年原本應徵某職位,上到去才知變質,反被游說參加課程,涉嫌作出虛假陳述。」他指,據《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參加者如要支付一筆費用才能參加計劃,且收入完全或相當程度上源自介紹其他新參加者加入,即屬違法,即使公司已要求青年簽署獨立營銷守則,證明自己非受僱,公司也不能擺脫刑責,最可被判處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出,曾接獲多宗類似的求助個案,年青求職者須支付巨額培訓費才獲聘,其間更被帶到財務公司借貸,年息高達四十七厘,她認為政府對財務公司監管過於寬鬆,必須加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