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人心中,軍人代表了勇敢、正義,一提起軍人,人們會充滿信任感和安全感。但是,有人卻偏偏利用這種對軍人的崇拜和信任,假冒軍人招搖撞騙、為非作歹。
1987年出生的小明是一名普通的勞務人員,曾因犯詐騙罪被處以行政拘留和有期徒刑的刑罰,但是刑滿釋放後的他不僅沒有改過自新,甚至還重操舊業,繼續詐騙。 2018年5月,小明認識了一名叫阿芳的女子,小明對阿芳稱自己是一名退伍軍人,還曾經參加過921地震的救援,在救援時自己受了傷。
兩人聊了一段時間後,小明便開始了他的詐騙計畫。他對阿芳稱,自己在救援過程中腎受了傷,一直需要做透析。阿芳一聽對小明產生了同情之心,就在阿芳產生同情的同時,小明正在賭桌上瘋狂輸錢。一看阿芳對自己產生了同情,他就想利用她的同情進行詐騙。
小明對阿芳稱自己快沒錢治病了,由於部隊報銷等手續的複雜,自己的醫療報銷一直沒有批下來,希望阿芳能先借點錢給他緩一下燃眉之急。
雖然阿芳內心也有過懷疑,但是耐不住小明的「信誓旦旦」承諾一定歸還,並且覺得自己也與他聊了一段時間了,有一定可信度。於是多次給小明轉帳,甚至還向小明編造出的「醫生」帳戶裡轉帳,前後轉帳30于次,總額近20萬元。
就在阿芳沉浸在對小明的同情中時,家人發現了這件事,很快明白過來阿芳應該是被騙了,這才抓緊報了警。
經過偵查,小明很快被抓獲到案,並且承認了自己的詐騙事實,並表示這些錢均用於自己賭博了,而且已經輸光了。
檢察官認為,被告人小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經構成詐騙罪,並且有過詐騙前科,應酌情從重處罰。新北市地檢署以涉嫌詐騙罪對小明依法提起了公訴,最終小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新台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