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信用狀難抵押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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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向買方索訂金 終失生意

【明報專訊】中央、港府連番出招協助中小企借貸,但銀行對中小企放貸,暫沒有放鬆的迹象。中小型企業國際交流投資協進會會長趙志雄投訴,他本身的玩具廠早前收到3張分別由法國、德國及英國銀行發出的LC(Letter of Credit/信用狀),被工銀亞洲(0349)拒絕接受作抵押借貸。另一位不願披露身分的港商表示,不少廠家近期遭大型銀行要求,須先替買家的往來銀行發出的LC自行購買保險,銀行才肯接受LC放出貸款。種種迹象,中小企廠家信貸緊張困局未見紓緩。

銀行過去一般做法是,偶然收到外國小型銀行發出的LC,會透過貿易保險商作「再保險」,並向廠家收取手續費。如今將這個責任也推到廠家身上,趙志雄直言「銀行根本係推莊唔做!」

工銀:須考慮買家交貨能力

工銀亞洲董事兼副總裁黃遠輝則拒絕評論個別個案,強調該行是根據廠家的交貨能力作決定的,因為LC要在買家收貨後才正式付款, 如廠家未能交貨,即使有LC作抵押銀行也會有損失。此外銀行也會考慮LC發出行的情况,並找當地的大銀行作確認,「如果根本唔識或未聽過呢間銀行,就唔會做。」

恒生:「邊間廠做唔到搵我哋!」

不過,恒生銀行(0011)商務理財業務主管徐振文則表示,該行仍接受LC作抵押,亦沒有要求廠家自行為LC保險,「無理由唔做喎……邊間廠押唔到,你叫佢搵我哋啦!」

趙志雄表示,該會約500名會員中,也有很多中小企面對同樣的問題。而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副會長張萬成亦稱,早前銀行要求他自行到出口信用保險局,先為LC購買保險,否則不予借貸。惟信保局表示一向沒有從事LC相關保險業務,令廠家最終「兩頭唔到岸」。

不少銀行均稱會否放貸,其中一個主要因素是中小企是否仍有訂單。惟趙志雄慨嘆道,銀行不收LC作抵押,令該廠指定客戶要先付三成做訂金,「好多外國客根本唔想畀訂金,一時間要佢地拿幾十萬出來也很困難,結果有一半客因為咁而做唔成生意!」他表示,去年9月舉辦的玩具展過後,一般會接到200萬至300萬元的訂單,但今次成績大不如前,除了經濟不境的因素外,收訂金是主要原因。

趙志雄:銀行缺互信

歸根究柢,也是銀行間互信的問題,趙志雄說:「其實LC都唔係百分百收到錢,但以前銀行為了做生意,就算對方(銀行)過唔到數,都會勉強搞掂佢(付款予廠家)。但現在銀行唔相信另一家銀行,就少少問題都唔肯幫手。」

LC為出口商常用的收付方式,外國買家通常在落單後,向廠家發出LC證明自己在收貨後有能力還款,而廠家則藉LC到銀行套現買原料。近年,海外買家的議價能力愈來愈大,加上銀行發出的LC的收費隨時高達訂單總額的3至4%,很多廠家已改以「Open Account」,即「數」方式記帳,但對廠家的保障相對較低。

(明報記者何珮欣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