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息1%!高利貸盯住大學生

過兩天就是女朋友20歲生日,南京三江學院大二男生小趙卻急得團團轉:沒錢買禮物,“生日關”可怎麼過啊?11日,他在校園裏接到一份傳單,傳單上寫著:我公司推出大學生小額信用貸款,利息全市最低,無擔保,無抵押。“我只聽說有大學生助學貸款、創業貸款,沒聽過還有消費貸款。”小趙心存疑慮,“這種貸款會不會是高利貸?”

■借錢的多是大二大三男生

按照小趙提供的這張“大學生信用貸款”傳單上的地址,記者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來到建鄴路80號建鄴商務中心。敲開挂著“××投資擔保”門牌的辦公室。自稱汪先生的一位工作人員說:“來找我們借錢的,基本上都是南京高校大二、大三的男生,因為在聖誕節、元旦、情人節要給女朋友買禮物,或者用其他方式過節,急需用錢。而到了年底銀行不會給學生放這種小額貸款,我們就利用這個機會把錢借給學生。”汪先生說,“大一的學生還不懂這個,大四或者研三的學生臨近畢業,外地學生回家鄉,萬一還不了貸,腳底一抹油,溜了就難找到人。”

■今天借2000,明天還2222

最多能借到多少錢?利息怎麼算?汪先生稱,可以借到1000元至5000元。“這種貸款是短期借錢,因為借的時間長了,學生還不起。”他舉例說,借2000元的話,利息是一天一個點(即日息1%),如果借一個月,那麼下個月還的錢就是2857元。而且該公司還規定,利息10個點算起,也就是說,就算大學生今天借了2000元錢,明天還的錢就是2222元。

這麼高的利息,如果錢到期了學生還不起怎麼辦?汪先生說要保持電話暢通,不能關機聯係不到人。學生還不上,就找家長代還。

■律師:屬于典型的高利貸

“我國法律保護的利率,是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以內。”江蘇熙典律師事務所羅利軍律師告訴記者,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目前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5.31%,算起來日息就是0.01455%,而這個“大學生信用貸款”利率大約是銀行利率的68.73倍,屬于典型的高利貸。律師還表示,“高利貸利滾利,很多借錢的人為此傾家蕩產,還不起的話,人身還會受到威脅。”

勞教局副局長昨日受審 為保官位借錢行賄文強50萬

冉從儉涉嫌行賄罪和受賄罪,昨日在綦江縣法院受審

    市勞動教養管理局副局長冉從儉,本來想當政委,但文強對他印象太差,還放話要把他下到基層。冉從儉為了保住副局長官位,借錢向文強行賄50萬元。當檢察機關調查他的行賄案時,他又交代自己曾收取別人好處費。昨天,冉從儉因涉嫌行賄罪和受賄罪,在綦江縣法院受審。

  法庭調查

    副局長盯上政委的位置

    昨天的庭審顯示,冉從儉今年45歲,在職研究生學歷。9月初接受檢察機關調查,9月3日因涉嫌行賄被刑拘。案發前,他是市勞動教養管理局副局長。

    冉從儉在庭上稱,今年春節,他聽說市勞教局當時的政委年齡大、要到點了(指退居二線),政委退了後這個職位就空缺了,他就想當這個政委。他知道自己有個朋友陳某和文強很熟、關係好,就想找陳去給文強說一下情。

    檢方舉證稱,中間人陳某接受冉從儉委托後找到文強,稱“冉從儉想當勞教局政委,希望二哥多關照一下”。文強聽說後當場表態說,(冉從儉)這個人表現不好,民主測評倒數第一,群眾意見很大,並且已經開會決定,準備把他下放到基層去,並還要找他談話。

  嫌犯自述

    文強胃口大要送50萬元

    冉從儉稱,他本想通過陳某請文強吃飯,讓陳幫他說兩句好話,然後送兩條煙、兩瓶酒,根本沒想到要給文強送錢。但當陳轉達了文強的意思後,冉從儉著急了,心想這個政委不去爭了,只要能把副局長的位置保住就行了,于是和陳一起商量對策。

    檢方證據顯示,冉從儉和陳某商量時,提出送10萬元。陳稱“這點少了喲!文強這個人胃口大,10萬元可能辦不好事”。最後,二人商定給文強送50萬元。而這50萬元送出後,冉從儉一直穩坐副局長位置,直至9月案發。

    檢方指控稱,今年5月2日,陳某把文強約到五洲大酒店,然後在該酒店的一房間內,將冉從儉送的50萬元現金交給文強。檢方認為冉從儉為了自己的不正當利益,給時任市司法局局長文強行賄50萬元,應按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文強的證詞證實,今年五一期間,陳某約他吃飯,飯桌上還有冉從儉。陳某提出讓他多關照一下冉,讓他當個副廳,之後就在酒店的房間裏送了50萬元給他,說是冉的“意思”。

    文強妻子作證稱,文強當天提著一個麻袋回來,她打開看是5大坨100元面值的人民幣,每坨10萬元,總共50萬元。她當時就問錢的來路,文強說他幫了陳某一個忙,是因為勞教局的有個人要遭開除。

  律師辯護

    文強是在向冉變相索賄

    對該指控,冉從儉表示承認,但他稱自己最初並沒想到行賄,是因害怕副局長位置不保。

    冉從儉的辯護人、重慶原野律師事務所律師朱代恒、曾傑稱,文強是在變相索賄。文強通過陳某說冉民主測評倒數第一,而且還開會決定要下放基層,而事實是根本就沒有民主測評,司法局也沒有開過讓冉“下課”的會,是文強故意用這種方式來嚇冉,目的就是想讓冉給自己送錢。在這種情況下,給本來沒有行賄想法的冉心理上帶來恐慌,被迫給文送錢。

    朱代恒、曾傑還稱,冉從儉一貫比較優秀,並舉示了今年7月31日的一份媒體公示報告。該報告是市委組織部和市科學發展觀領導小組對全市市管處級幹部的考核結果,冉是我市勞教係統唯一一名“市級部門2008年度優秀領導幹部”。雖然這不能作為冉犯罪的借口,但可說明冉行賄的主動性不強,主觀惡性不大,犯罪情節不嚴重。而陳某的建議和慫恿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律師懇請法院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對行賄罪指控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反駁

    文強評說冉並非空穴來風

    公訴人當庭反駁稱,司法局紀檢部門曾收到過有關冉從儉的信訪舉報材料。舉報人稱冉在勞教局的基建、採購等項目中有經濟問題,同時還有作風問題。紀委對舉報材料進行認真分析後,認為該舉報材料缺乏可查性,就沒有進行調查,並要求冉本人對該信訪進行說明。同時,在今年1月,該舉報材料還被送交給時任司法局局長文強,但文強沒作任何批示。這說明文強對陳某說的有關冉的話並非空穴來風。冉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並不冤枉,算是罪有應得。

    冉從儉則稱,檢舉材料列舉的問題不屬實,因為自己根本就沒有分管過基建和採購。

    最後,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冉從儉:

    我是這樣籌的50萬

    檢方稱,冉從儉是被檢察機關傳喚交代行賄問題時,主動交代了50萬元行賄款的來源,其中就有其受賄的贓款。

    冉從儉稱,50萬元行賄款中,有20萬元是向兩個朋友借來的,每個朋友借給他10萬元。另外30萬元是他在一胡姓的親戚銀行卡上取的。該銀行卡是他借親戚的身份證開的戶,但一直都是他在用,錢也是他自己存進去的。

    檢方指控,冉從儉從2006年至2009年8月,在擔任市勞教局副局長期間,在招錄勞教民警和報考我市某高校的獄政管理專業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6次收受6人好處費16萬元,已涉嫌受賄。

上網幫夫籌資金借錢 愛上假杜拜王子

外國假王子怎麼越來越多,台中一名已婚女子想幫先生借錢,就在網路上向一名假冒杜拜王子的外國人求助,兩人見面後,女子不但沒借到錢,還發生婚外情,事後被先生發現,一狀告上法院。

留著小平頭白襯衫,他就是自稱杜拜王子的穆罕默德,親密的把少婦摟在懷裡,這王子在網路聊天室自稱家裡錢多到花不完,是阿拉伯皇室第二代,只要女孩子陪他出遊,就有錢可賺,這些字眼把單純的少婦騙得團團轉,甘願付出感情,說是為了幫先生借錢還債,但最後反而幫這假王子付房租、遊學,直到她的先生發現兩人親密照,一狀告上法院,才拆穿這假王子的身分。

原來他是個持假印度護照的外國人,少婦杜拜美夢也宣告破裂,美麗的杜拜、錢堆起來的城市,奢華外觀讓人有無限想像,騙子假借杜拜王子名義,其實上網搜尋,只要是留著落腮鬍、頭戴阿拉伯帽男性,幾乎都稱自己是杜拜王子,是真是假根本難以查證,也讓少婦掉進了華麗的陷阱內。

牧師借錢作為訂婚禮金反控對方詐欺不起訴

史姓牧師經由教友介紹認識趙女,她因卡債問題向史借錢,隨後兩人論及婚嫁,趙女要求將借據轉作訂婚禮金,史男也致贈一只戒指,兩人並未因此攜手共度一生,史男以「淨身除邪」意圖強制性交,遭趙女控告,二審判史男無罪,他反控趙詐欺、侵占及誣告,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趙女獲不起訴處分。

九十一年史男結識趙女,因趙女無力償還債務,借了十萬元給她後卻從人間蒸發,三年後史男尋獲趙女,她又稱已真心悔改,但快被債主逼瘋,要求史男再借十萬元給她,願意接受史男的教導及訓練,從此兩人交往論及婚嫁。

九十五年一月初,史男向趙女催討利息,趙女說「人都快嫁給你了,還要什麼利息,如果你把這十萬元借據還我,再將你手上戒指給我作為信物,不就成了」,史男同意並與趙女訂婚,兩人事後解除婚約,史男要求返還戒指,但戒指已被賣掉,因此控告趙侵占。

同年一月廿四日,史到趙住處藉神旨「淨身除邪」,利用趙女服用精神藥物、神智不清之際,脫光衣物露出下體,強押趙女在床上撫摸胸部及下體,還掰開雙腿意圖性交,由於趙女抵死不從,史男破口大罵、腦羞離去。

趙女事後出示診斷證明並控告史男強制猥褻,一審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二審改判無罪,史男因而反控趙女侵占、詐欺及誣告。

雄檢偵查終結,認為史男明知對方經濟困難才借錢給她,難以認定詐欺;戒指則為了結婚送給趙女,屬於趙女所有並未侵占。

誣告強制猥褻部分,趙女向友人陳述事發經過,如果憑空捏照,又豈會在電話陳述攸關個人、聲譽之事,因此無誣告之意。

堅稱清白 張誌家成何紀賢第二?

上周在地檢署堅不認罪卻被認定打假球涉案程度升高而交保、進而昨天被球團開除的張誌家,會成為第二個何紀賢嗎?
2005年8月職棒爆發涉賭放水案,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將涉嫌放水的近十位球員與教練起訴,其中一位就是興農左投何紀賢,被起訴的人員依據聯盟規定是一律開除,這個起訴案件一直到了2008年2月底才有最後結果,法官判定何紀賢是無罪釋放。
過了將近三年時間,法院終於還給何紀賢清白,但他已不可能再回到球場,只得重新找尋謀生之道,當過工人,賣過雞腳凍,最後在老家淡水的房仲業拚出一片天,成為年薪超過百萬元的銷售員,何紀賢算是成功開創了事業第二春。
現在再來看張誌家,被球隊開除已是事實,現在他要爭的就是沒有打放水球的清白。
昨天晚上7時多球團發出新聞稿,以簡單的兩行字交代「確認交保,熊隊開除張誌家」,近10時阿家打電話給球員工會律師蔡瑞麟,談到未來該何去何從,律師建議他,如果還想再打球,就盡量保持球技與身體狀況,等待水落石出的一天。
蔡瑞麟說,會這麼對阿家說,主要是從第一次被約談以來,他就很堅持自己沒有打放水球,一再強調在球場上是清白的,這個建議就是讓他在未來的日子有一個努力的目標。
其實蔡瑞麟也很明白無球可打的球員,卻要一直自主訓練保持球技,這份動力是很難長期維持下去的。
朋友聊到張誌家會走到這一步田地,主要是他在金錢的往來有點複雜,向「雨刷」借錢是事實,但他堅持沒有放水的說法,又很難讓檢調信服,儘管被點出的放水場次,檢方並沒有掌握明確事證,還是把向組頭借錢與比賽中放水畫上等號。
據了解,阿家曾在季中接獲雨刷說要放水的指示,但他並沒有照做,比賽中還宣稱不舒服提前退場,那場比賽熊隊是贏球,並沒有完成雨刷交代的結果,還讓對方賠了上千萬元。
只是這個結果與說法並未能獲得檢調的認同,最後還是以8萬元交保,得接受被球團開除的處分,即使是日後有翻案的可能,還不知道官司要等多久,這輩子想再站上投手丘的機會,恐怕是越來越渺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