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調整借券手續費及借貸服務費

臺灣證券交易所8/24表示,借券系統定價、競價交易之證券商手續費計價方式調整,及議借交易之借貸服務費新增選項,將自99年9月7日起,正式上線實施。

本次定價、競價交易之證券商手續費計價係增加最低收費機制,業獲主管機關核准,調整情形如下:
一、每一筆還券證券商向借券人收取手續費,不足1,000元者,得以1000元計。
二、每一筆還券證券商向出借人收取手續費,不足100元者,以100元計。若出借人出借收入扣除
借貸服務費後,不足100元時,則證券商手續費以該餘額為限,出借人無需補足差額。

另考量證券商提供客戶多元化服務,證券商代客戶洽尋券源,得向借貸雙方酌收費用。

對於議借交易之借貸服務費亦新增得由借券人或出借人全數支付之選項,以符合實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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