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政府從央行貸款量激增

據韓聯社報道,南韓央行向國會企劃財政委員會提交的國政監察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8月央行向政府提供的借款規模為40.37萬億韓元。

政府從央行借貸的資金規模從2008年的1.1172萬億韓元,增加到2009年的22.9172萬億韓元。

據分析,政府在全球金融危機後為恢復經濟提前執行財政預算時,從央行借貸了緊缺的財源。

南韓央行表示,雖然政府償還了大部分的貸款,但這有可能成為制約貨幣政策效率的因素。因此政府需要降低對央行的依賴度,通過發行財政證券等其他方法籌集資金。

鄭志文:華印裔涉172起‧接228非法借貸事件

華淡杯新鎮主席鄭志文指出,根據統計,今年他所接獲的228起與非法借貸有關的事件當中,有172起為華裔及印裔所涉及、39起為巫裔所涉及,而其中的17起事件就涉及高達2千400萬令吉非法借貸總款項。

鄭志文向馬來報章《陽光日報》指出,自今年初至9月份,該支會共接獲23名巫裔向大耳窿非法借貸事件,情況令人擔心。

他吁請面對財務問題者,應使用正常管道尋求協助。

大陸7成4家庭 沒用過信用卡 借貸只有1成9找銀行 調研顯示消費金融市場潛力大

為期3年的「清華─花旗中國消費金融與投資者教育調研」第2年度調研結果公布,受訪者中,74%的家庭尚未申請過信用卡、80%的家庭有資金需求時,只會向親友借貸,上述結果顯示,「發卡容量巨大」,大陸的消費金融市場潛力龐大,特別是在信用卡及貸款市場中,最具潛力。

隨著大陸經濟持續發展,消費金融近年有了長足的進步;據人民銀行資料顯示,僅短期消費信貸在2009年末就達到了6377億元(人民幣,下同);此次調研提供了一系列關於城鎮居民家庭財富狀況的資料。

資料顯示,約74%的家庭尚未申請過信用卡,19%的家庭申請過信用卡並成功了,另外7%的人申請過信用卡但沒有成功。

上半年消金成長快速

清華大學經濟治理學院副院長兼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廖理表示,「74%的家庭沒有申請過信用卡,可見發卡的容量相當龐大。」

此外,約一半的家庭不太瞭解住房貸款,大部分的被調查家庭不太瞭解裝修貸款、教育貸款。當需要資金時,由於手續簡便等原因,80%的家庭選擇向親戚朋友借貸,只有19%通過銀行、民間借貸和個人、非銀行正規金融機構貸款。
人民銀行資料顯示,2010年上半年,全部金融機構人民幣消費貸款新增1.12兆元(人民幣,下同),比去年同期多增4690億元,比上季增長53.6%,高於中型企業16.2%和小型企業23.9%的貸款增長速度。

85%受訪者有房產

同一份報告還透露了其他訊息:大陸2009年城鎮家庭年均稅後總收入為5萬0997元,家庭總資產為40萬6536元;其中房產仍然是家庭的最重要資產,約85%的受訪者表示擁有自有房產,占家庭總資產比重73.44%。而定期存款、活期和現金存款居於其次,股票、基金、保險、國債的份額較小。

在投資組合上,調查結果顯示,有大約17.68%的家庭持有股票。在持有股票的家庭中,多數家庭持有1到3檔股票。家庭通常持有的基金的比例約為13.25%,這個比例低於股票的持有率4個百分點;房產被多數家庭認為是風險值最低的投資方式。

約有5分之一的家庭持有負債,家庭的負債率占比約為20.45%;就整體受訪者而言,這說明大陸城鄉居民仍然以儲蓄為主,負債率較低。

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則認為,在大陸發展消費金融市場之際,不要忘了從消費者教育、企業內部規章以及監管機制等3方面共同加強消費者金融保護。

美財長:銀行獲利可應付新規

美國財長蓋特納(Timothy F. Geithner)指出,美國銀行業未來的獲利將足以應付國際資本要求趨嚴,並不需要抑制借貸,並危殆經濟復甦。

蓋特納指出,國際資本新規,即「巴賽爾協議III」規定,全球各大銀行必需「大幅」提高資本。二十國集團(G20)有望於今年就巴賽爾新規達成協議。

蓋特納為今天在華府召開的國會金融服務委員會(House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ttee)預先準備好的書面證詞中作出上述表示。

蓋特納指出:「美國金融體系在國際間處於非常強勁的有力位置,將足以遵循國際資本新規。大多數情況下,美國銀行未來的獲利將足以應付資本新規,影響所及,將有助保護經濟持續復甦。」

全球銀行將有長達8年的緩衝期以符合資本新規。G20訂於11月在首爾召開峰會,資本新規將會是會議討論主軸。

全球金融監理人員希望各大銀行能夠加強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降低未來紓困的必要性,例如在金融危機席捲全球之際,美國大規模救市,祭出金額高達7千億美元的銀行紓困計劃,全球各國央行也爭相延長信用額度。

蓋特納指出,巴賽爾協議III標準從嚴,但實施從寬,銀行可逐步兌現新的資本。他認為,強迫銀行太快增資恐危殆全球經濟復甦。

證交所調整借券手續費及借貸服務費

臺灣證券交易所8/24表示,借券系統定價、競價交易之證券商手續費計價方式調整,及議借交易之借貸服務費新增選項,將自99年9月7日起,正式上線實施。

本次定價、競價交易之證券商手續費計價係增加最低收費機制,業獲主管機關核准,調整情形如下:
一、每一筆還券證券商向借券人收取手續費,不足1,000元者,得以1000元計。
二、每一筆還券證券商向出借人收取手續費,不足100元者,以100元計。若出借人出借收入扣除
借貸服務費後,不足100元時,則證券商手續費以該餘額為限,出借人無需補足差額。

另考量證券商提供客戶多元化服務,證券商代客戶洽尋券源,得向借貸雙方酌收費用。

對於議借交易之借貸服務費亦新增得由借券人或出借人全數支付之選項,以符合實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