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發布達43年之久的民間借貸利率統計,明年1月將走入歷史。央行昨(23)日宣布,從103年1月起停辦民間借貸利率調查,不再對外發布統計資料,主要是目前金融機構提供信用充足,民間借貸利率的代表性已降低。
央行表示,民間借貸利率統計從民國59年3月開始蒐集,調查方式為委託三商銀(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彰化銀行等)根據台北、高雄及台中地區的往來客戶選取樣本調查,統計至目前的調查樣本家數為258家,其中包括食品紡織業、塑膠化學業、金屬機械業、電子業、營造業、商業等六大行業。
央行指出,民間借貸利率為每月進行調查統計後公布,調查項目為三大項,一是遠期支票借款,就是以交易性票據向企業及個人的借款;二是信用拆借,就是以融資性票據或信用借款方式向企業及個人的借款;第三則是存放廠商,就是非金融機構廠商向員工的借款。
央行在經過加總平均後,每月都會公布三大項目的最高、最低及平均利率,長期以來提供民間做為參考。
銀行主管強調,過去因金融機構信用充足度問題,央行調查統計的民間借貸利率具有代表性及參考性,但目前金融機構提供信用充足,使民間借貸利率的代表性及參考價值已低,央行經評估後決定讓它走入歷史,是必然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