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成為緊急連絡人,遭借貸平臺電話騷擾

「明明這借款跟我沒有一點關係,我卻經常被電話騷擾,實在煩人。」近日,陳先生無奈表示,他的朋友呂女士在多個借貸平臺借款時,都將他填寫為緊急連絡人。由於呂女士均未能及時還款,這些借貸平臺就向他發起了電話「攻擊」,要求他督促還款。

陳先生說,由於借款與自己無關,對於這類電話他一般都直接掛斷,但時間長了,他也不勝其煩。無奈之下,他想敦促呂女士儘快還款,並讓她向借貸平臺取消他作為緊急連絡人的身份。然而,他卻聯繫不上呂女士。
而另一位陳女士也遭遇類似問題。陳女士告訴記者:「有些借貸平臺打來電話說,我作為緊急連絡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月5日下午,記者在一款借貸平臺App的隱私權政策條款相關細則處注意到,平臺為與借貸者取得聯繫以便對還款逾期進行提醒,需要借貸者提供兩名緊急連絡人及手機號碼。與此同時,平臺無需聯繫緊急連絡人進行核實,由借貸人本身承擔不實資訊帶來的法律風險。
隨後,記者測試多個借貸平臺發現,這些平臺均存在「不核實緊急連絡人是否知情」的現象。這意味著,每個人都可能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借貸者的緊急連絡人。
據一借貸平臺工作人員介紹,網路小額借貸一般是純個人、無抵押、無擔保的,只要平臺審核無誤後,借貸人再填寫兩個緊急連絡人即可獲得貸款。他還表示,平臺一般不會核實借貸人填寫的緊急連絡人是否知情和同意,「一來工作量大,二來很多借貸人不希望別人知道自己的借貸情況」。
對此,一業內人士建議,假若有市民被填寫為緊急連絡人,且被借貸平臺電話騷擾,一方面可以向借貸平臺明確自己和借貸者的關係不熟甚至根本不認識,避免被重複騷擾;另一方面可向催收人員表態,假若再受到類似騷擾將向相關部門投訴、檢舉 ;同時,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如借貸平臺發出的簡訊截圖、電話催債的錄音,隨時向主管部門反映。
[額外補充 ]
緊急連絡人不需承擔債務
律師李先生表示,被添加為緊急連絡人後,可選擇報警或利用法律手段起訴借貸平臺進行維權。
另外,緊急連絡人不等於擔保人,緊急連絡人僅是在聯繫不上當事人的情況下的應急連絡方式;而擔保人,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市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設置成緊急連絡人,不僅不影響個人徵信,也不需要替借貸人承擔相應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