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 拳霸影星乍帕農被告

泰國著名武打明星乍帕農(TONY JA)昨天(3日)被告上法庭,從事電影版權生意的南韓女商人,狀告乍帕農借錢100萬銖至今仍未歸還,早已超過還款期限多個月,法庭傳訊乍帕農明年1月23日上庭。
 
該南韓女商人名為吳喜芭(譯音),是某電影版權公司的股東,她授權律師來到叻差達披色路法庭,狀告泰國著名武打明星,「拳霸1」、「拳霸2」的男主角乍帕農(33歲)欠錢100萬銖,超過還款期限已久仍未歸還,而且多次追債無結果。
 
律師出示乍帕農親筆簽名的借錢借據和以及銀行匯款單,上面清楚的寫著乍帕農向吳喜芭借款100萬銖,用於拍攝電影「拳霸2」,表示於「拳霸2」公映將這筆錢歸還。
 
但是「拳霸2」公映之後,乍帕農並未如期歸還欠款,而且在吳喜芭催款多次的情況下置若罔聞,至今仍未還一分錢,也未做出任何解釋,吳喜芭無奈之下只好訴諸法庭。
 
法庭查看原告提供的各種證據,確實證明為乍帕農親筆簽下的借錢借據,法庭根據法律傳訊乍帕農於2010年1月23日下午1時到庭,或者在此時前,他把欠款還清,並且支付超過時限的利息為7.5%,原告可撤銷訴訟。如仍未還清,雙方需到庭商議解決欠款問題。
 
吳喜芭的律師表示,二人的矛盾還不止於此,之前還曾經因為拍攝資金借款問題,讓吳喜芭的公司蒙受將近1000萬銖的損失,如果案情發展下去應該還會有更多訴狀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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