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法律鬆綁引發四大疑問

專家解析不是人人都能成放貸人

    個人和企業經過批準後,將有望合法從事放貸業務。最近,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將加快制定《放貸人條例》的消息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是不是誰都可以成為放貸人,會不會產生高利貸,國家是不是想方設法激活老百姓身上的錢,風險會不會轉嫁到老百姓身上,專家對此一一解答。

    據悉,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那麼,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不是將受放貸人條例的約束,是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為放貸人呢?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李建軍表示,條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和企業,以自有資金注冊成立的放貸機構。但這個放貸機構也有著嚴格的限制:只貸不存;注冊門檻一千萬元;放貸利率不得高于基準利率的四倍,所以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為放貸人。

    北京師范大學金融係主任賀力平解釋說,民間借貸即使合法化也不能一哄而上,全民放貸,是一定程度的放松,有條件的有誠意的經營者才能進入借貸市場。

    民間借貸合法化之後,高利貸是否會因此增多?專家表示,不高于基準利率的四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放貸人主體放開,由于競爭關係,貸款利率可能會走低;不放開反而會產生高利率,甚至高利貸。

    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放開民間借貸,老百姓將會受到什麼影響?風險會不會轉移到老百姓身上?

    李建軍表示,民間借貸由于不受法律約束和保護,長期以來存在高利貸、洗黑錢、非法炒賣外匯和非法集資等問題,將民間借貸納入法律軌道之後,不僅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的燃眉之急,並將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民間資本。

    更重要的是,民間借貸的長期存在是我國整個信貸市場結構不合理所導致,從儲蓄、存款角度看,正規吸收儲蓄的機構中70%到80%都被國有銀行佔據;而中小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吸收存款所佔的比重很低,所以在供給中小企業、農戶等的貸款方面總的資金面是有限。

    “放貸人條例通過後,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信貸市場供給增多,原有主體市場份額自然會減少,想要守住自己的市場就要提高服務質量,降低借貸成本和門檻,信貸市場出現對促進正規銀行的改變是有利的,對老百姓也是有利的。”李建軍說。

    按照放貸人條例規定,放貸人“只貸不存”,放貸風險自擔,按道理風險不會波及普通人身上,但放貸人可能突破“只貸不存”的監管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公眾應該如何防范?

    央行有關人士表示,這是監管中最大的難題。放貸人條例將有著詳細的規定,一旦發現有人利用放貸非法集資,就取消其放貸資格。專家提示,非法集資通常以高收益為誘餌,公眾只能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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